下面是遊戲規則
# 須發表一篇文章寫出自己的5個怪癖
# 在文章下方點名5個幸運(倒楣)的朋友持續寫下去
所以被點名的人也要持續做上面兩項事情
但是,重要的一點,被點名的人不能重複喔…
ok , 看完了規則,那是誰給我的呢?
就是這位自稱是貓少爺的傢伙 Orz
首先先想五點吧
# 沒自信
# 太單純
# 貪吃
# 三分鐘熱度
# 想太少
再來就是要有五個受難者,不過我向來不太甩這種東西的。所以我這條線到此為只吧!
不想在 bloglines 收 rss 時看到滿滿的這種文章! =__=